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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敵從我看見BOSS血條開始第三十五章 活閻王(2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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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問路,方羽不擅長。

    但有錢,能使鬼推磨。

    在巷子與小道間,徘徊多次後。

    方羽徹底認清一個事實。

    那就是,他也迷路了。

    和那死去的布靜珊一樣,方羽對這迷宮般的破地方,也是兩眼一抹黑。

    把人引進來坑殺時很帥,但同樣被困在迷宮巷子裏,就不好笑了。

    幸好方羽運氣不錯,遇到了個乞丐,在付出10文錢的代價後,他回到了熟悉的大道上。

    此時天色已近黃昏。

    一眼看去,街道上人都少了很多。

    方羽默默走在路上,可心情,並不平靜。

    「臥槽!」

    「臥槽!」

    「我真強!」

    「臥槽!」

    回想剛才的戰鬥,方羽手都還是抖的。

    偷襲的第一拳,時機他把握的很完美。

    但威力,並未完全發揮。

    因為實戰和打木樁的感覺是不一樣的。

    那麼短的時間,突然偷襲出拳,他甚至連姿勢都沒怎麼調整好。

    全身力道,大概也就發揮七八成而已。

    即使如此,那一拳之後,他依舊被榨乾了體力——離開武館後,他並未得到完全的休息,狀態其實並不好。

    當時的狀況,其實非常兇險。

    那一拳之後,在三五秒內,他基本處於任人宰割的地步,動彈不得!

    幸好那女人傷勢很重,視野受限,原地揮劍,才給了方羽喘息空間。

    把一些生食和蔬菜往嘴裏硬啃咽肚,方羽才恢復了一點體能。

    結果那女人就舉劍衝過來要砍死他!

    跟蹤我不說,還要弄死我,這能忍?

    一拳下去,方羽就把人打倒了。

    第二拳他本來還有點猶豫的,但想到這女人的同夥隨時可能會趕來。


    而以他狀態,被人拖到同夥一來,必死無疑。

    所以方羽才果斷出手,把人殺了,立刻離開脫身。

    「甜花巷不能住了。」

    「回去找二姐,直接搬家。」

    「也不知道那兩個跟蹤者是什麼身份。」

    「總之是來者不善,能躲就躲。」

    這是方羽的第一個想法。

    緊接着冒出的念頭,就是

    「原來殺人,也有經驗值的!」

    方羽抬頭,看向滿街的行人。

    一個大膽的想法,從他心頭冒出。

    這大膽的想法,若是讓閻王爺知道,怕是要當場退位讓賢。

    這活閻王,還得你方羽來當啊!

    好在想法只是想法。

    方羽對自己幾斤幾兩還是清楚的。

    是。

    天圓鎮每天都在死人。

    妖魔潛伏,隨時有人橫屍街頭。

    但這並不意味着,衙門沒有作為。

    該抓捕兇手,還是會抓捕兇手的。

    甚至因為妖魔的關係,對這類殺人的案件,處罰相當激烈。

    動不動就是先把行兇者腦袋砍了,驗證下是不是妖魔附身,都不用走物證人證流程的。

    今天方羽敢當街殺人,明天就可以洗乾淨脖子等死了。

    畢竟,連妖魔都只敢偷偷殺人。

    普通人憑什麼敢當眾行兇啊。

    不過如果像妖魔一樣,偷偷殺人,好像也是可行的。

    25血的布靜珊,提供的是10點經驗值。

    那5點血,6點血的普通人,3點經驗值?

    不!

    應該沒那麼多。

    布靜珊是學過武的,綜合來看,實力不下於我。

    沒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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